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摘转《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中涉税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30    浏览次数:2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中公布取消的涉税行政审批项目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7月29日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涉税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2项)

 

 

序  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依据

处理决定

46

对纳税人申报方式的核准

税务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

取消

47

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审批

税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

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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