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试点项目承担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在第一批省级试点项目创建基本完成后,经与省发改委协商,研究决定下达第二批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执行时间为2年,自2012年5月发文之日起,至2014年6月31日止。
二、此次下达的我省7个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都是在省内具有一定影响和特色的服务业标准化项目。各试点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和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争取有关政策和配套经费的支持,积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做好试点工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根据《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试点项目完成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三、有关设区市和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要高度重视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认真指导各试点项目承担单位按《福建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申请表》确定的计划进度、工作目标和任务组织实施,要指定领导、指定负责人员并细化工作方案,抓紧创建,确保全面如期完成试点项目任务。
四、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组织领导和专家在试点项目创建中期,对试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试点结束后,按福建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进行评估验收。
联系单位: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联系人:陈钧
联系电话:0591-87581050
附件:福建省第二批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表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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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福建省第二批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表(闽质监标〔2012〕19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