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卫疾控字〔2012〕7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牙病防治所:
按照市政府《健康北京人——全民健康促进十年行动规划(2009-2018年)》和《健康北京“十二五”发展建设规划》要求,本市2012年继续开展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预防龋齿项目和儿童乳牙口腔保健与健康促进项目,此工作也是2012年市卫生局“阳光长城计划2012”生命全周期口腔疾病防治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对象
(一)北京市居住生活的7—9岁(2003年—2005年出生)儿童,经口腔科医生检查,符合适应症者(即儿童口腔中完全萌出、窝沟较深或具有患龋倾向的第一恒磨牙),可免费接受窝沟封闭服务。
(二)北京市幼儿园3—5岁儿童(2007年—2009年出生)可免费接受氟化泡沫预防龋齿卫生服务。
二、实施时间
2012年3月—10月
三、职责分工
(一)各区县卫生局负责辖区内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定专人管理项目,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动员,加强督导检查和资金监管,切实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市牙防所对各区县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负责开展项目的市级督导和质量控制工作,按照各区县项目完成情况,拨付相应经费。
(三)各区县牙防所负责辖区内的二级培训和质量控制工作,确保参加本项目的操作人员培训后上岗。
(四)承担项目实施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适应证和操作常规,负责对实施对象进行登记、检查并提供相应服务。(窝沟封闭定点单位名单见附件)
四、信息报送
(一)各指定医疗机构每周一向所在区县牙防所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各区县牙防所于每月3日前通过邮件方式向市牙防所和所在区县卫生局提交项目进展月报表;市牙防办负责统计汇总全市项目工作信息,于每月8日前上报市卫生局疾控处。
(二)各区县卫生局于2012年10月30日前,将窝沟封闭预防龋齿项目和儿童乳牙氟化泡沫预防龋齿项目工作总结报市牙防办。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卫生局疾控处:郭欣,电话:83970620;
市牙防办:张辉、王鹏,电话:67099285、67099280,传真:67012782,电子邮箱:bjyafangban@126.com。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