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2〕49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打非治违”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局决定于2012年5月至8月底,联合有关部门在全省集中开展打击特种设备非法违法生产使用、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就专项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以及中央、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闽政办发明电〔2012〕49号文件要求,各地质监部门牵头海洋与渔业、工商、交通运输、公安边防等相关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范围 沿海码头、港口非法违法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的起重机械;山区设区市局结合省局近期印发的《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本地实际确定重点范围。 三、 重点内容 1.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 2.违法使用无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的; 3.特种设备制造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未按规定监督检验的; 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按规定履行告知手续即行施工的; 5.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 6.未依照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7.瞒报特种设备事故的,以及重大特种设备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8.拒不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抗拒执法的; 9.未依法严格追究特种设备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10.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 11. 其他严重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行为的。 四、方法步骤 从2012年5月中旬开始,到8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中旬-6月中旬)。 各设区市局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于5月15日前报送省局特种设备处。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排查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整治处理过的企业,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下旬-7月底)。 在当地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违法行为经整治、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各地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基层局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明确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各设区市局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5日前报送省局特种设备处。省局将于7月初联合有关部门,结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目标责任半年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省局成立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设区市局也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搞好宣传动员。结合“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 (三)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专项行动工作难度大,集中整治阶段之后仍存在特种设备非法违法行为的地区,在法定职责范围难以屡职到位的,应向当地政府报告。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四)切实做到统筹兼顾。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特种设备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整治中应针对使用起重机械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性情况,采取相应的整治对策,本着经营主体合法给予办理特种设备有关行政许可的原则,以维护合法使用特种设备正常秩序。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本地区中存在的特种设备工作中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向当地政府报告,提出问题根本原因及建议,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