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2-03-09    浏览次数:5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7号

  为促进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汽车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告第一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

  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辆,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免征车船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