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高函[2012]45号
福建省科技厅关于开展高新区评估工作的通知
福州、厦门、泉州、莆田、漳州(南靖)和三明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省政府洪捷序副省长在《福建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情况介绍》上批示“请科技厅组织调研,全面评估,与全国高新区主要指标的平均值比较,总结好的做法和成效,查找存在的不足和差距,提出推进高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在全省科技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参照国家高新区评估指标,我厅今年上半年拟开展高新区评估工作。高新区评估分为定量评估(评估内容见附件)和分析评估,定量评估采取有关数据和材料的统计上报方式,分析评估采取现场调研的方式。现将定量评估内容印发你们,请按附件内容于4月16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材料需加盖管委会公章并附加电子版)报送我厅高新处。
分析评估的内容和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省科技厅高新处 陈建林
电 话:0591—87867508 13905026766
邮 箱:chenjl@fjkjt.gov.cn
地 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 邮编:350003
特此通知。
附件:高新区评估表1—4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