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经信委发〔2011〕107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2011年北京工业经济稳定增长,促进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我市拟实施对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增量部分予以贴息的政策,以引导和支持企业吸引银行贷款,鼓励企业开拓市场,扩大规模。为规范贴息资金使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政策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政策实施细则》
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财政局
市统计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北京市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政策实施细则2011]107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