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局转发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非法人报刊编辑部办理企业登记注册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15    浏览次数:4

各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非法人报刊编辑部办理企业登记注册事项的函〉的通知》(办字〔2012〕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此类问题,请及时请示当地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附件:工商总局关于转发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函》的通知.t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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