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转发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邮政局《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02    浏览次数:4

各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快递企业加盟行为,指导快递企业提高管理效率,现将国家邮政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国邮发〔2011〕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指导快递企业做好示范文本的施行工作。施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问题,请及时向省工商局报告。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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