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福建省重点淡水养殖区水环境监测预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1-06    浏览次数:6

   福州、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省淡水水产研究所、厅应急指挥中心: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省重点水产养殖区水域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闽政〔2011〕108号)要求,在2012年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期间,为确保内陆重点养殖水域的环境安全,及时掌握重要养殖区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趋势,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突发事故引起的渔业经济损失,促进我省平安渔业建设,省厅制定了《2012年福建省重点淡水养殖区水环境监测预警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2012年福建省重点淡水养殖区水环境监测预警工作方案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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