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知发〔2014〕16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提高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培育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优势中小企业,根据《贵州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方案》(黔知发〔2010〕23号),省知识产权局决定开展2014年度贵州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县(市、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等中小企业集聚区内具有产业特色的重点中小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企业领导层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对开展中小企业战略推进工程具有较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企业落实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建立基本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具备知识产权管理所需的办公条件。
3、企业技术及产品符合国家和贵州省产业发展政策,在本地区乃至全省具有行业特色和一定的竞争优势。
4、企业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有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潜力,已拥有一定数量的专利、商标或版权等知识产权。
5、企业根据《贵州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推进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进度、工作措施。
三、申报与管理
1、中央及省属国有、贵安新区、省直管县的中小企业直接向省知识产权局申报;其余企业由所在地市(州)知识产权局审核后,再向省知识产权局推荐申报;省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内的企业也可由所在园区管委会向省知识产权局推荐申报。
2、根据企业的综合情况,省知识产权研究确定2014年度贵州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单位。
3、推进工程实施期为2年。实施期间,我局将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并根据合同要求拨付年度工作经费,期满将对推进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四、其他事项
1、请各申报企业于2014年4月30日前将《贵州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申报书》纸件及电子件各一份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处。
2、申报书及相关政策文件请到贵州省知识产权局政务网“知识产权管理”栏目下载(http://www.gzsipo.gov.cn/zlgl)。
附件:贵州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申报书.doc
2014年3月26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管理处 张莹
邮 箱:285647930@qq.com 邮 编:550004
地 址: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