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09    浏览次数:6

  各市、县(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1〕1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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