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认定396件商标为福建省著名商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09    浏览次数:3

各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管理和保护办法》的规定,经我局审查,认定鑫创利(厦门)化工有限公司“鑫创利及图”等396件商标为福建省著名商标(名单详见附件)。请各市、县(区)工商局紧紧围绕政府产业政策导向,加强对福建省著名商标的保护,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及时指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高企业战略性运用商标的能力,实现自主创新与自主品牌的相互促进,妥善解决著名商标企业在商标运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努力开创商标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作出新贡献。

  附件:新认定的福建省著名商标名单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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