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安徽省2015年度第一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27    浏览次数:5
皖经信节能函〔2015〕551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根据国家有关资源综合利用政策规定,2015年4月16日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对各市申报的2015年度第一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进行了评审。合肥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101户工业企业的139个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名单见附件)通过认定,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布。
  通过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由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安徽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

  附件:安徽省2015年第一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名单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 徽 省 财 政 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5月18日
相关附件:
1. 安徽省2015年第一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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