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10]103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操作办法>的通知》(闽财企[2010]7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推荐2011年中央财政地方特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闽财企[2011]67号),现对有关设区市、县(市、区)财政部门推荐上报符合申报条件拟予补助的28个项目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2月7日前向省财政厅企业处反馈。对一些不法分子借机以我厅人员名义行骗的行为,请务必提高警惕,注意防范,谨防受骗。
联系地址:福州市中山路5号 省财政厅企业处
联系电话:0591-87097396、87097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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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1年中央财政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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