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工商竞争字〔2011〕122号,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如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工商机关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国家工商总局《通知》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各设区市工商局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增强大局意识,严禁地方保护主义,抓好组织实施。
二、各级工商机关要切实加强与质检、烟草专卖局、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履行职责。工商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对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生产销售没有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和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等违法行为要逐步排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对非法印制烟草制品商标标识的查处力度。
三、各设区市工商局要按照《通知》要求,每阶段行动结束要及时将本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报省工商局竞争执法处;专项行动总结和《各部门出动人员汇总表》、《查处情况统计汇总表》(见《通知》附件),请于12月15日前通过OA网报送省工商局竞争执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