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福建省综治办、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公综〔2011〕58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如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好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密切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涉及“四黑四害”的案件。
二、要依法履行职责,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切实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有关机关移送工商机关的“四黑四害”案件,要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及时做出行政处罚。
三、要加强上下沟通,对涉及“四黑四害”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整治行动的各个阶段要认真做好总结评估工作;要逐步建立健全“打四黑除四害”的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