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为提升窗口服务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体现窗口服务单位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推动我局“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在质检系统计量检定服务窗口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质检办量函〔2011〕1029号)和省局《关于在全省质监系统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闽质监党〔2011〕39号)要求,我局决定在全省质检系统计量检定服务窗口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窗口
全省各级计量院(所)的服务接待大厅、服务接待处。
二、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行为,紧紧围绕“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方针,强化计量行风建设,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提高服务水平。
三、工作目标
突出加强计量检定服务接待大厅、服务接待处建设,配备健全接待服务设施和环境条件,建立完善计量检定管理信息系统,规范服务制度,改进服务方式,明示服务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大幅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具体要求
(一)信息公开。在服务接待大厅、服务接待处显要位置公开明示计量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事项,并公布服务大厅、服务接待处岗位所有工作人员的照片、姓名和职务,以便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二)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本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规定的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管理计量检定证书的签发,严格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价格管理部门收费标准收费,坚决杜绝强制服务、捆绑消费的行为,树立公正严谨的行风。
(三)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端正、业务水平娴熟、办理手续高效,做到微笑服务、规范服务、廉洁服务,认真、主动不推诿扯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打造高满意度的先进服务窗口。
(四)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服务接待大厅、服务接待处的规章、制度、规范、守则,定期检查遵守执行情况,严格工作纪律,树立优良的行业服务风范,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的违规、违纪行为。
(五)服务环境。重视服务接待大厅、服务接待处的建设和管理,接待环境整洁、卫生,办理业务期间要提供座椅、阅览、饮水等服务设施。市级以上计量院(所)的服务接待大厅应根据业务的需要适时建立电子信息查询(咨询)等服务平台。
(六)服务方式。各级计量院(所)都要从方便办事单位、办事人员的角度出发,制定和实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一站式服务等制度,采取电话预约、专车收送、打包服务等多种方式开展,进行定期回访,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沟通联系,并结合实验室开放日活动,向群众宣传计量知识。
五、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2011年9月15日至30日)。
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服务措施和目标任务,指导所辖计量院(所)好服务接待大厅、服务接待处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活动。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要成为该项活动的示范窗口,为地市所开展活动起带动和指导作用。
(二)督促检查(2011年10月15日开始)。
一是组织抽查。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组织对辖区内的计量院(所)服务接待大厅、服务接待处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抽查,抓好先进单位的典型示范,督促后进单位整改提高,省局将组织对各级计量院(所)活动开展情况抽查。二是走访办事单位。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采用多种形式对计量院(所)服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走访、座谈,了解企、事业单位意见和要求。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各级计量院(所)要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为契机,把有效的做法制度化、成功经验长效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