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局转发省食安办关于加强名优食品监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27    浏览次数:4

  福建省工商局转发省食安办关于加强名优食品监管的通知

  闽工商食〔2011〕334号

各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名优食品监管的通知》(闽食安办〔2011〕70号)转发你们。请各地按照文件要求,立足工商职能,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产品,切实维护我省各类名优产品声誉。对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及问题请及时向省工商局反馈。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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