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考点关于台湾居民参加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15 浏览次数:6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63号)和相关问题解答的要求,现就福建省福州考点台湾考生报名查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查验时间、方式和地点
(一)报名查验时间:2011年7月18日至8月5日(周末不休息)。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查验方式:报名人员可以自己或者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在报名期间内前往考点进行现场报名和查验。
(三)报名查验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号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办公楼7层大厅报名点(位于福州市西湖公园东南面)。
机场到市区:可乘坐机场大巴到“阿波罗大酒店”站(终点站)下车,再乘出租车或转乘公共巴士到报名地点。
公共巴士路线:乘坐54、65、70、74、88、100、109、111、121路公共巴士在“西湖站”下车,往东走50米即可到报名地点。
二、报名查验材料
现场报名查验时,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台湾居民参加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下载网址:http://www.sipo.gov.cn),同时还需提供电子版报名表;
(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台湾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不能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提交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提交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复印件的,应当同时提交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公证书及其复印件;
(三)理工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持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高等院校或者外国高等院校学历证书的,应当同时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理工科学历认证证明及其复印件;
(四)工作证明原件一份;
对于在大陆有两年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经历的台湾居民,其工作证明可以由其在大陆的单位出具,无需公证;对于在台湾、香港、澳门或者外国有两年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经历的台湾居民,其工作证明需经当地的公证机构公证;
(五)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必要时,报名人员应根据考点要求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三、委托事项说明
为了方便台湾居民报名,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允许台湾居民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报名时,受托人是大陆居民的,应当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委托书原件一份;受托人是台湾居民的,还应当提交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委托书。
四、报名费用
本次考试报名费按实际报考科目收取,每人每科收75元,3科共计225元。报名费用以人民币缴纳。
五、准考证领取
符合报名条件,经查验合格获准参加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于2011年11月4日前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前往原报名查验地点报到,领取准考证(主证、副证)并参加11月5日-6日在福州考点的考试,逾期无效。
六、考试地点
福州第三中学(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43号),距报名查验点约50米,详见示意图。
七、联络方式
考点单位: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考务咨询联络人:闫宏宇先生 郭伟杰先生 陈晓晶女士
电 话:(86—591)87812159 (86—591)87812963
(86—591)87812130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号
邮 编:350003
网 址:http://www.fjipo.gov.cn
邮 箱:zldl@fjipo.gov.cn
八、酒店信息
考生食宿自理。福州考点附近有两家星级酒店,具体信息如下:
(1)福州西湖大酒店(5星级)
电话:(86—591)87839888 传真:(86—591)87836585
(2)福州西湖宾馆(4星级)
电话:(86—591)87857008 传真:(86—591)87855318
若需福州考点代为预订上述2家酒店,请提前与周丽红女士联络。
酒店预订联络人:周丽红女士
电话:(86—591)87817516 传真:(86—591)87817515
邮箱:zlh@fjipo.gov.cn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福州考点周边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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