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智创中国!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要求,我局将于2013年3月1日起,在费用减缓证明中启用“湖北省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缓证明专用章”。同时,“湖北省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印章停止使用。请在代办处办理费用减缓证明的代理机构及申请人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13年1月18日
直降100!红米Note3全网通版现货
小米摄影馆主题大赛火热开启
小米音乐寻找周杰伦 预购赢大奖
关于智创中国
常见问题
合作加盟
服务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