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质监局,省特检院: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等八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闽安监办〔2011〕106号)精神,结合我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际,省局制定了《福建省质监系统2011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各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请分别于5月30日和6月28日前报省局特安处。
联系人:郑 强,电话:0591-87808954,电子邮箱:79876099@qq.com。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福建省质监系统2011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全面落实省局今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闽政〔2010〕22号,以下简称省政府《意见》)的深入贯彻落实,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等八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闽安监办〔2011〕106号)精神,结合我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际,制定全省质监系统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任务,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意见》为核心,面向企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组织开展一系列形式内容新颖、社会参与广泛、宣传效果实在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所采取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普及《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特种设备安全基础知识,切实提高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特种设备安全常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良好氛围,为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思想保障。
二、活动主题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三深化”、“三推进”为主要抓手,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行为,严格落实责任,健全规章制度,夯实安全基础,全面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范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时间
2011年6月1日至30日,全省各设区市质监局、省特检院同时展开。
四、组织机构
省局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
组 长:严可仕 省质监局副局长
副组长:孙贞坚 省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处长
成 员:各设区市局分管副局长、省特检院分管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省局特安处,具体负责活动策划和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孙贞坚兼任
五、活动安排
(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份第一个星期(5月30日至6月5日)。
2.活动内容及形式:各单位要根据当地组委会的具体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参与组委会统一安排的集中活动或自行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教育“三进”活动等载体作用,深入企业、社区、校园等采取举办事故案例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事故案例分析讨论会和安全宣誓、签名等各种形式,教育引导企业对各类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与反思,举一反三,汲取教训,促进企业自觉增强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特种设备安全常识,为我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环境持续提升进一步夯实基础。
(二)举办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1.活动时间:6月份第二个星期日( 6月12日)。
2.活动内容及形式:(1)举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使用教育图片展览;(2)现场向企业、群众免费发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手册、特种设备事故案例等图书资料;(3)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咨询活动;(4)开展寓教于乐的趣味性安全文体活动等。
3.活动地点:(1)省组委会和福州市组委会的宣传咨询日活动地点设在福州市五一广场;(2)各单位要提前与当地组委会取得联系,在指定地点摆摊设点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或结合实际自行选择当地较大型的广场等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三)开展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意见》宣贯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2.活动内容及形式:(1)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各单位要采取各种措施,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网络,大力宣传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意见》精神,为深入推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2)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积极选树典型企业,组织新闻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报道,推广有关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意见》的新措施、新成效,形成典型带动。(3)开展“宣贯”演讲和知识竞赛等活动。各单位要组织1-2家有条件的企业,在企业职工中广泛开展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等活动。
(四)开展“短信助力特种设备安全”活动
1.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2.活动内容及形式:各单位要积极编辑、发送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手机短信,向社会广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公众对特种设备安全的关注度,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更加浓厚的氛围。
(五)开展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份第三个星期(6月13至19日)。
2.活动内容及形式:(1)各单位要督促指导各类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各项应急救援工作机制;(2) 各单位要选取1-2家大型企业及商场、宾馆、饭店、游乐园等公众场所,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观摩。
(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打非”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1.活动时间:6月份。
2.活动内容及形式:结合我省特种设备“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形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行为。特别是,要重点抓好现阶段的制冷行业、中央空调特种设备和流动式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排查治理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
(七)各设区市局和省特检院的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设区市局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详实周密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督促指导各县(区)局抓好组织落实;省特检院要根据省组委会和各设区市组委会的部署,参考各设区市局的计划安排,组织协调好院本部及各分院的特种设备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
漳州市局和龙岩市局还要积极配合当地组委会做好“海西安全发展行”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把组织开展好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省政府《意见》结合起来,作为“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中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和经费投入,认真规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活动顺利推进。
(二)协调联动,突出重点。各单位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促进纵向带动和横向联动。要围绕活动主题,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把着力点放在基层、放在企业、放在责任落实上,重点抓好特种设备安全“三进”(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和特种设备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从6月1日至30日,各单位要牵头组织企业、街道等在主要厂区、街道、社区等悬挂横幅和标语(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扎实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关爱生命,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等为主),张贴主题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发送手机短信等。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营造浓厚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四)创新思路,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善于总结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按照活动总体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特色,增强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