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厅办〔2011〕124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要求,为切实做好2010年沼气项目中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度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各地项目建设成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今年将以季报形式填报2010年安排的沼气项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包括执行情况单行材料和季报表。
(一)沼气项目中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单行材料
重点报送中央投资安排情况、计划落实情况、项目实物工作量情况以及项目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采取措施等情况(格式详见附件1)。
(二)沼气项目中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季报表
重点统计2010年中央投资资金到位情况、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开工率、项目完工率、拉动内需和带动就业等方面的情况(表样详见附件2)。
二、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各设区市农业局负责汇总辖区内县(市、区)执行情况单行材料和季报表,分别于今年6月12日、
请各地高度重视沼气项目进展情况的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逾期不报或报送内容不全的,均视为等同于上个季度进展情况。我厅将定期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情况通报。
为便于联系,请有关设区市农业局将此项工作具体负责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和电子邮箱等信息于
三、联系方式
省生态能源总站
联系人:肖弘建 罗泉达
联系电话:0591-87879163 0591—87810242
电子邮箱:ncny2010@126.com nyk350003@163.com
附件:(请点击标题下载)
1.沼气项目中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单行材料(格式)
2.沼气项目中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季报表(表样)
二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