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委、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委(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6〕140号),我省积极鼓励各地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现将我省2016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推荐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企业推荐条件 (一)江西省境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管理规范,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三)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四)省级、地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获国家或省部级质量奖的企业可优先申报。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各设区市推荐的试点企业数量一般不超过5家。各省直管试点县推荐的试点企业数量一般不超过2家,其推荐的数量不计入所在设区市。 (二)请各推荐单位于2016年3月29日前将推荐表和申请材料(见附件1、2)的纸质版(2份)盖章后报送省工信委(EMS邮寄),电子版统一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申请材料模板的电子文档在我委网站(www.jxciit.gov.cn)下载。 (三)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最终确定的试点企业的指导,并对其贯标评定工作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四)申报试点企业应通过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的企业两化融合自评估系统(http://jiangxi.cspiii.com)开展周期性自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贯标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甲林 联系电话:079188916501 邮箱:jxgxwxxhtjc@jxciit.gov.cn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西3栋220室 附件:1.2016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表 2.2016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请材料 江西省工信委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