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运营情况检查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16    浏览次数:3

 

各设区市工信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有关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经研究,对我省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国家示范平台)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省级示范平台)2015年度运营情况进行检查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测评目的 本次检查测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示范平台动态管理,促进示范平台服务功能完善,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并根据检查测评情况,对示范平台单位给予奖励。 二、检查测评对象及内容 本次检查测评对象为已认定的12家国家示范平台和38家省级示范平台(附件1)。检查测评内容主要是国家和省级示范平台2015年度运营情况。 三、检查测评程序与方式 (一)平台单位自查:由示范平台单位提出申请,认真对照有关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条件和要求逐项进行自查,填写年度运营情况测评表(附件2、3),将自查材料(按附件4)报所在地的设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 (二)主管部门初检:审查示范平台自查材料的完整性,对省级示范平台进行检查,做好服务满意度测评,形成检查情况总体报告;对国家示范平台逐个提出书面意见。 (三)实地检查测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分片区对国家和省级示范平台进行同步实地检查测评。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示范平台年度运营情况检查测评工作覆盖面广、任务重、时间紧,请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按时高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2016年2月25日前,主管部门行文将省级示范平台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5)、检查情况总体报告、自查材料等相关材料上报。同时将国家示范平台的自查材料及审查意见书汇总上报。隶属省直部门的国家和省级示范平台自查材料直接上报省工信委。(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yfz2013@126.com) (三)2016年2月26日始安排实地检查测评。 五、其他事项 (一)请主管部门、国家和省级示范平台单位在江西省工信委网站(http//www.jxciit.gov.cn)公文发布栏下载所需附件。 (二)请主管部门将联系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报省工信委中小企业处。 (三)国家示范平台单位请登陆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http//www.sme.gov.cn)的网上报送系统完成资料填报。 联系人:省工信委中小企业处 胡波 联系电话:0791-88916357   18170091492   附件1:国家和省级示范平台名单 附件2:国家示范平台年度运营情况测评表 附件3:省级示范平台年度运营情况测评表 附件4:示范平台自查材料目录 附件5:省级示范平台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6:实地检查测评表(不下发)   http://www.jxciit.gov.cn/UploadFiles/wjggcs/2016/2/2015年度示范平台运营情况检查测评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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