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省重点项目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6-02-14    浏览次数:5

  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发改委、重点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重点办:

  根据《福建省重点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重点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3〕4号)和省发改委、省重点办《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项目(考核类)建设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考核办法(2013年修订)和福建省重点项目(考核类)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登记办法(2013年修订)的通知》(闽发改重点〔2013〕811号)及《关于印发2015年度省重点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名单和工作目标及责任单位的通知》(闽发改重点〔2015〕25号)的要求,省重点办组织对2015年考核类省重点项目和部分第一届青年运动会比赛场馆建设(代建)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其中交通类省重点项目(含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水运工程、运输场站等)的建设(代建)单位目标考核结果由省交通运输厅、省重点办另行联合通报公布。

  经考核,2015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考核为较好的项目62个,较差的项目3个,其他项目为一般。现将考核结果为较好和较差的项目及建设(代建)单位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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