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莆田市涵江区诚信贸易有限公司申请使用莆田市涵江区鳌山村南侧45.6085公顷海域,填海用于莆田市涵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新能源柴油机零部件生产加工项目建设。项目用海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闽政海域〔2015〕5号),并依法办理了海域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了《海域使用权证书》(国海证2015B35030303667号),取得海域使用权,现予以公告。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5年7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莆田市涵江区诚信贸易有限公司申请使用莆田市涵江区鳌山村南侧45.6085公顷海域,填海用于莆田市涵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新能源柴油机零部件生产加工项目建设。项目用海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闽政海域〔2015〕5号),并依法办理了海域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了《海域使用权证书》(国海证2015B35030303667号),取得海域使用权,现予以公告。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