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处),定州、辛集市科技局: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的意见》有关实施知识产权企业、品牌、人才“三优”培育工程工作部署,切实发挥优秀专利品牌产品的核心引领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我局制定了《河北省优秀专利品牌产品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知识产权局
2015年3月19日
河北省优秀专利品牌产品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的意见》有关实施知识产权企业、品牌、人才“三优”培育工程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河北省优秀专利品牌产品培育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优秀专利品牌产品系指我省境内企业制造,并拥有核心专利权和注册商标,且在行业领域技术水平领先、市场前景广阔,独立成型销售的终端产品。按照“616”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要求,自2015年起三年内,启动实施河北省优秀专利品牌产品培育工程。开展优秀专利品牌产品培育工作,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在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计划征集、自愿申报、分类指导、梯次培育、普惠扶持、突出重点、跟踪服务、持续推进的基础上,将专利技术加快实施转化为具有专利保护和品牌价值的产品,实现“无中生有”;将既有专利品牌产品做优做亮,实现“有中生新”;将拥有专利品牌产品优势的企业打造成技术水平先进、竞争能力较强、市场占有率较高的行业骨干企业,实现先进生产能力放大。通过实施优秀专利品牌产品培育工程,不断提升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和丰富产品结构,不断促进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
二、任务目标
(一)深度培育100个省级成熟期优秀专利品牌产品
以我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两个一百”领军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为重点,遴选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及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经济社会效益良好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组织开展河北省优秀专利品牌产品培育工程。到2017年,全省从中深度高端培育出100个省级优秀专利品牌产品,不断扩大成熟期专利品牌产品规模、档次和水平,树立一批以专利带动和支撑技术创新和生产经营,技术水平先进、竞争能力较强、市场占有率较高的行业骨干企业。
(二)大力培育100个省级成长性专利品牌产品
在我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中,遴选一批具备一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效益良好并有一定发展潜力的知识产权密集型工业企业,遴选100项处于种子期和初创期的专利产品,组织开展河北省优秀专利品牌产品培育工程,以专利产品培育工程为平台和抓手,通过人才培训、管理咨询、投资融资、专利布局、品牌策划、市场推介等措施,缩短专利技术试产试销和批量产品化、商品化周期,加快将专利技术或处于种子期和初创期的产品向具有专利保护和品牌价值的产品转化步伐。到2017年,培育100个省级成长性专利品牌产品。
(三)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的运用和管理能力
通过深度培育100项成熟专利产品(其中申报时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产品10项,超1000万元的产品40项,超500万元产品50项),以及大力扶持培育处于快速成长阶段、市场前景好,但亟待开拓市场、扩大规模的种子期和初创期专利产品100项(申报时销售收入为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到2017年,实施专利品牌产品培育工程的企业普遍建立并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积极推进专利技术实施和产业化,专利实施率达到60%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销售收入的30%以上。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产品应是我省境内企业制造,并拥有核心专利权和注册商标,核心专利技术专利权人应是本省居民或企事业单位。
(二)专利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且专利权有效,无侵权纠纷。
(三)产品技术质量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四)环保、节能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品。
四、实施步骤
培育工程的实施分为启动、培育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
1.制定印发本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各设区市、定州、辛集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各市)分管领导参加的会议,对培育工程进行动员和部署。
2.组织各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按要求,推荐企业申报培育产品名单,并提供相关数据信息。申报材料包括:
(1)河北省优秀专利产品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特殊监管行业还需提交产品上市许可、认证等相关资质文件;
(3)申报项目的专利证书等专利文件复印件;
(4)申报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登记簿副本可经省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联系办理0311-85898108);
(5)对形成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起到重要作用的,需提供标准管理部门批准发布施行的标准文本复印件;
(6)产品有关的获奖、评价类证明材料及其他应当提报的有关文件。
3.构建优秀专利品牌产品培育工作体系。各市上报一名分管领导作为负责人、一名联系人负责具体联络工作。
(二)培育阶段
1.组织由技术以及知识产权法律、代理、资产评估和管理专家组成的评审组,按成熟期、成长性和销售收入分级,分类认定省级专利品牌产品培育项目各100个以上,形成专利品牌产品培育数据库。
2.多渠道、多形式地组织开展4次以上专利实务、专利应用、产品策划和市场营销相关业务培训。
3.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组织专家为实施专利品牌产品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一对一”咨询、指导和帮助。
4.开展典型经验交流,指导实施专利品牌产品企业积极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国家标准,带动企业全面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
(三)总结验收阶段
1.开展优秀专利品牌产品及成长性专利品牌产品的销售收入增长率、市场占有率和专利商标保护等培育指标实现情况调查统计。
2.培育期满,被认定为优秀专利产品,向产品生产企业颁发“河北省百项优秀专利品牌产品”证书、牌匾
3.对培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4.开展优秀专利品牌产品培育经验交流、巡回宣讲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体系
省知识产权局负责优秀专利产品认定培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为推荐单位,负责辖区内申报材料的受理、筛查、推荐工作,为培育工程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完善激励措施
1.帮助支持企业按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建立并完善知识产权各项制度,推进产品的行业技术标准化建设。
2.对产品生产企业参加我局组织的境内外展览展示给予补贴,对国家和省举办各类培训优先给予安排。
3.通过政策、资金引领支持,助力企业社会融资,促进专利产品产业化生产。
4.通过省知识产权局政府门户网站,及国家或省主流新闻媒体公布、推介宣传产品,助力提升产品品牌知名度。
5.培育期内,对产品生产企业每年给予一定的的资金支持;
6.对产品生产企业在申报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认定,以及选择省级贯标企业等时予以优先考虑、优先推荐;
7.对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显著并已实施专利技术(产品),优先推荐参加“中国专利奖”、“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专利奖”的评选。
8.鼓励专利品牌产品申报企业积极开展专利质押贷款、专利保险等全方位创新实践,实现创新发展。
(三)建立服务平台
充分利用行业协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知识产权人才优势,积极组织专家深入企业,开展专利投融资、专利保险、品牌策划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咨询辅导,为企业妥善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制止侵犯专利权行为提供咨询和指导。积极推荐实施专利品牌产品的企业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学习培训,省知识产权局不定期举行优秀专利品牌产品培育企业间经验交流会。
(四)加大宣传力度
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利用会议、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等活动,加强对典型专利品牌产品及企业经验的宣传和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充分发挥优势品牌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大幅度提高我省企业创新力、品牌竞争意识和专利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市场影响力。
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