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区)科技局、财政局:
经研究决定,“福建省肝病防治新技术重大研发平台”等4项科技项目列入2014年省科技项目计划(新上市级第十批),年度科学技术经费支出指标540万元(具体项目和列支科目详见附件)。
请按《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经费使用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单独设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年终及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项目完成后及时验收,并报送经费总决算。
附件:2014年省产业技术重大研发平台等项目计划与经费表(新上市级第十批)
通知全文及附件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