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我省产业龙头企业投保专利执行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18    浏览次数:7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产业龙头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福建省专利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精神,经研究,我局决定为全省产业龙头企业的核心发明专利投保专利执行险。具体事宜如下:

  一、目的意义

  近年来,企业专利权纠纷日益增多,许多企业面对高昂的诉讼费用和较长的诉讼周期,往往放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为产业龙头企业核心发明专利投保专利执行险,旨在借助商业保险的风险分担机制和专业服务优势,帮助企业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降低维权成本,维护合法权益。

  二、专利执行险的概念

  专利执行险是指适用于专利诉讼案件中专利权人通过法律程序排除他人专利侵权行为所支出费用来进行补偿的险种。费用包括在立案或受理前发生的必要的、合理的调查费、公证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以及首次提起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支付的律师费、仲裁、诉讼费用或行政处理费等费用。

  三、支持方案

  (一)支持对象

  2014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体现的、并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的产业龙头企业及子公司(名单见附件4)。

  (二)投保专利要求

  类型:发明专利。

  数量:10件(含)以内。

  状态:投保专利应为有效专利,未出现侵权诉讼纠纷且尚未投保专利执行险。

  (三)保费资助

  投保资助期限暂定三年,同时每年投保专利可做调整,保费由我局全额承担(具体保险方案详见附件1)。

  四、申报审核程序

  (一)请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收到通知后,及时通过有关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联系本辖区内的有关产业龙头企业及子公司,组织开展专利执行险申报工作。

  (二)各有关产业龙头企业及子公司按要求填写专利执行保险申报表,并将以下材料提交所在地设区市知识产权局。

  1.专利执行保险申报表的纸件和电子件(格式见附件2);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应于12月10日前汇总投保专利信息,将各企业专利执行保险申报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保专利信息汇总表纸件和电子件(格式见附件3)报送我局专利管理处。

  (四)我局将对申报的发明专利进行法律状态和诉讼情况的检索,筛选符合投保条件的相关专利,提交给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投保专利执行险。

  (五)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审核后出具保单,并将保单副本寄给各有关企业。

  五、其他事项

  为帮助各有关产业龙头企业及子公司了解专利保险业务知识,确保出险时各有关企业能及时维护自身权益,我局将适时举办专利保险业务培训班。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专利管理处 闫宏宇 陈晓晶

  联系方式:0591-87819279 87819179

  电子邮箱:xtc@fjipo.gov.cn

  附件:1.保险方案

  2.专利执行保险申报表

  3.投保专利信息汇总表

  4.2014年省知识产权局拟支持投保专利执行险的产

  业龙头企业及子公司名单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2014年11月13日

 

(附件1):闽知管〔2014〕35号 全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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