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化及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06    浏览次数:6

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控股公司: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化及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工信厅联装函〔2015〕427号)转发给你们,请尽快组织所辖区域和系统内相关单位进行项目申报,并于2015年7月30日17时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十三份)送至市经信委装备处,电子版(PDF格式)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化及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

  联系人:江 鹏 程 坤;电 话:57587727 / 7712;

  邮 箱:jiangpeng@bjeit.gov.cn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7月6日

  • 下载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化及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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