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02    浏览次数:7

各设区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处),定州、辛集市科技局:

  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政府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要求,提升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运用能力,我局制定了《河北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知识产权局

  2015年3月26日

  河北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知发管字〔2014〕57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13〕43号),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较强竞争力的中小微企业,提升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运用能力, 2015-2017年期间,在全省深入实施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以我省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为对象,针对当前我省许多中小微企业“无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无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无有效发明专利”的“三无”现象,选择100家中小微企业开展试点培育工作。采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与托管帮扶的形式,帮助中小微企业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地向专精特新发展。基本工作任务如下:

  (一)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升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设立知识产权管理岗位,或明确任务托管关系,培训知识产权管理人员;

  (三)及时将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中的技术成果申请专利保护并转化实施;

  (四)开展专利信息检索,提升企业技术创新实力和创新层次,提高专利产品品种和产值。

  二、试点企业条件

  (一)经省内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违法生产经营、侵犯知识产权等不良记录,连续运营2年以上;

  (二)企业年营业收入20万元以上,已形成一定纳税贡献,且呈增长态势;

  (三)有知识产权的现实需求,有1件以上专利或专利申请,有支撑试点实施必要的人财物保障;

  (四)中型企业有自有研发团队和人员,小型微型企业有长期稳定的自有或外聘研发团队和人员;

  (五)产品具有较好现实和潜在的市场需求,企业发展具有较好的成长潜力。

  三、工作步骤

  (一)启动试点培育工作

  2015年2月底前,制订推进工程实施方案。

  2015年3月底前,印发推进工程实施方案和征集试点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通知,确定参与中小微企业推进工程的服务机构名单。

  (二)制定企业培育工作方案

  2015年4月中旬,各设区市、定州、辛集、石家庄高新区、各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做为实施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任务单位(以下简称“各任务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推荐试点企业申报,指导企业与相关服务机构建立托管关系,制定本地具体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4月底前,各任务单位、服务机构、试点企业、省局四方签订培育工作任务书,各服务机构与试点企业就托管业务工作量、工作内容以及责任义务签订协议书。建立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试点企业联络网。

  (三)各任务单位试点培育工作任务

  1.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2015年10月前,引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与发展阶段和发展目标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中型企业设立专、兼职知识产权管理岗位,小微企业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稳定的知识产权托管工作关系。

  2.开展多样化系统培训。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和专利申请辅导,着力提高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培育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新文化。每年10月底前,组织包括试点企业知识产权高管在内的1次培训活动,建立企业高管学习培训记录制度,督促企业知识产权高管至少参加1次知识产权培训。

  3.组建服务小分队。每年8-10月,组建由知识产权专家、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和市、县级知识产权部门人员组成的“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试点工作服务小分队”,深入试点企业提供诊断、咨询、辅导等个性化服务,及时解决企业各种知识产权需求。

  4. 指导企业开展国内外专利布局。积极引导企业依托高校加强产学研人才培养,加大对企业的诚信教育,培育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知识产权文化。引导企业在找对产品市场空白点,找到对手专利疏漏点,找准自身优势立足点的基础之上,互补研发,申请专利,错位竞争,并围绕核心专利“合理布局”,构建后发技术优势和“专利许可+高端产品”等稳定的盈利模式,掌握市场的主动权。

  5.拓展企业专利市场价值实现渠道。支持企业积极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专利保险、专利权出资作价入股和专利品牌产品培育等创新实践,有效借助政策支撑平台,大幅度提高专利产品产值,拓展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渠道。

  6.组织经验交流。适时召开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组织试点企业与省内外优秀企业互动学习交流,针对共性热点知识产权问题进行研讨。

  7.开展中期考察评估。2016年7月,考察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岗位人员落实及企业创新技术实施专利申请情况。督导各托管服务机构提交培育工作中期情况报告。

  8.开展考核与验收。2017年11-12月,各任务单位对本地试点培育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验收条件另行制定),及时将考核验收结果报送省知识产权局,经省知识产权局审定后发文公布百家试 点培育达标企业名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省知识产权局主要领导为组长,主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工程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各任务单位建立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的中小微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作体系,负责本地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组织实施。

  (二)搭建融资平台

  为企业搭建融资平台,促进知识产权与资本对接,督导各任务单位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需求调查,征集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需求信息,适时将有融资需求的试点企业推荐给银行、金融机构以及融资性担保机构、评估机构,优先为小微企业落实专利权质押贷款后补助的优惠政策。

  (三)开辟绿色通道

  为试点企业专利申请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手续;对市场前景广、支配地位强和产品行将远销国外的关键专利申请,优先出具专利申请加快审查证明;依托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工作站),为试点企业构筑国内外专利申请、获权、维权的绿色通道,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四)建立考核机制

  每年底,各任务单位对试点企业进行绩效考评,对试点培育工作任务目标完成较差的即行淘汰,并及时补足;对按期完成任务目标的试点企业,省知识产权局给予一定的扶持经费支持。

  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5年3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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