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福建省知识产权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17    浏览次数:5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福建省知识产权日的通知》(闽政文〔2012〕50号),组织做好2014年福建省知识产权日的宣传活动,经请示省政府办公厅同意,现将2014年福建省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

  按照活动方案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活动。请于2014年1月28日前将设区市活动方案报送我局。

  附件:2014年福建省知识产权日活动方案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2014年1月20日

  联 系 人: 全丹珂

  联系电话: 0591-87819626

  传    真: 0591-87817515

  邮    箱: qdk@fjipo.gov.cn

  附件

2014年福建省知识产权日活动方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福建省知识产权日的通知》,将每年2月21日确定为福建省知识产权日,为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2014年福建省知识产权日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组织开展各类知识产权宣传活动,进一步宣传《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提升公众知识产权意识,为支撑和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建设创新型省份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4年2月21日(星期五)

  三、活动主题

  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  助力创新驱动发展

  四、活动形式及主要内容

  由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总体活动。各成员单位和各设区市根据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主要活动:

  (一)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福建日报》刊登全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阶段性成效专题报道。

  (二)省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联合在福州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咨询活动。

  (三)省知识产权局面向企业通过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开展《福建省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解读讲座。

  (四)组织媒体对知识产权典型企业、典型案例、典型人物进行集中报道。

  (五)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学校活动。

  (六)组织开展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检查。

  (七)发布公益广告以及制作发放知识产权宣传读物等。[A1]

  五、宣传重点

  (一)宣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宣传《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颁布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采取的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二)宣传各地各部门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采取的行动和取得的成果,以及运用知识产权推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典型案例,树立我省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良好形象。

  (三)宣传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把宣传普及提升到传播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层面,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四)宣传知识产权对于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支撑作用,宣传报道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方面的典型。

  (五)宣传解读新修订的《商标法》和《福建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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