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各区县人民政府:
2013年,郊区各区县按照市政府要求,积极开展北京郊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示范创建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经自愿申报、区县审核、专家验收和社会公示等环节,市生态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决定授予通州区西集镇等5个乡镇“北京郊区环境优美乡镇”称号,授予门头沟区清水镇双涧子村等138个村“北京郊区生态村”称号。
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个国家生态县,11个国家生态示范区(含密云县和延庆县),9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含原全国环境优美乡镇)、2个国家级生态村、141个北京郊区环境优美乡镇和2001个北京郊区生态村(含原生态文明村、文明生态村)。目前,本市环境优美乡镇的建成率为77.5%,其中,平谷区、怀柔区和延庆县的乡镇已全部完成创建;门头沟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和密云县的建成率达到80%以上。全市生态村建成率为50.7%,其中,门头沟区、平谷区和密云县80%以上的村庄已完成了创建。由于城市建设规划和城镇化发展的调整,朝阳区、海淀区和丰台区三个近郊区近年来已不再参加生态示范创建工作。
希望获得命名的乡镇、村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十一届三、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提升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等有关要求,真抓实干,不断深化创建内涵、巩固创建成果,为持续推进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率先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做出贡献。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2013年度“北京郊区环境优美乡镇”和“北京郊区生态村”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