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信委关于报送2015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信息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省直单位担保机构:
按照工信部《关于开展2015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函》(工企业函[2015]26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5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全省范围内取得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规范运营,具备担保业务能力,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主营融资性担保业务,且能按季度报送担保运行情况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二、报送内容
2015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服务的基本情况(详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
三、报送方法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负责组织本辖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填报有关信息,并审核汇总本地填报信息后再报送省工信委;各省直单位担保机构填报后,直接向省工信委报送。
各担保机构需登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 http://coids.sme.gov.cn 或http://coids.miit.gov.cn),或登录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http//www.sme.gov.cn)首页,点击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按照信息报送系统说明填写和上报。
四、报送时限
请于
五、其他要求
(一)各地应对担保机构所填报信息进行认真审核,报送信息与季度运行情况相对应,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报送前要先行通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审核、汇总。
(二)为便于工作联系,省工信委融资服务处建立了QQ工作群和设立了工作邮箱。请你们负责融资服务工作的人员加入“江西工信融资服务群,QQ群号:
联系人: 融资服务处 李湘丽
电 话: 0791-88916360
江西省工信委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