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经信委发〔2012〕5 号 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本市政务和公共服务领域物联网应用建设,规范物联网应用管理,确保城市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物联网应用示范建设顺利进行,依据《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和《城市安全运行和应急物联网应用建设总体方案》等要求,在认真调研论证、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组织编写了《管理对象和感知设备编码规范》(试行)、《物联基础信息规范》(试行)、《物联信息元数据规范》(试行)和《物联信息接入规范》(试行),现印发试行。
附件:1、《管理对象和感知设备编码规范》(试行)
2、《物联基础信息规范》(试行)
3、《物联信息元数据规范》(试行)
4、《物联信息接入规范》(试行)
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联系人:刘惠刚,57587589,liuhuigang@bjeit.gov.cn)
附件:京经信委发〔2012〕5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