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康复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工伤职工康复费用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1-18    浏览次数:3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

   根据《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11年第242号),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工伤康复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工伤职工康复费用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本通知自《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市政府第242号令)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康复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工伤职工康复费用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工发[2009]142号)同时废止。

   附件:

   1、北京市工伤康复管理办法(试行)

   2、北京市工伤职工康复费用结算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北京市工伤康复管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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