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妇联:
为加强对春节后来京农村劳动者有序流动的引导,做好本市农村劳动者的转移就业工作,满足企业用人需求,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12年春风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337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开展“春风行动”专项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2年1月10日(农历腊月十七)至3月31日(农历三月初十)
二、活动主题
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帮您尽早实现就业
三、服务对象
(一)各类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重点是准备务工的农村新成长劳动者;
(二)各类有用人需求的用人单位,重点是各区县推荐的“用工规范诚信企业”。
四、活动目标
(一)走访到位。普遍走访辖区内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和有用人需求的重点企业,全面摸查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需求和单位用人需求,并纳入本地区相关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
(二)宣传到位。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都能够免费得到春风行动宣传材料,有用人需求的企业都能够免费获得用工指导和政策指引,推荐的“用工规范诚信企业”和“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都能够在社会上得到广泛宣传。
(三)服务到位。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都能够获得免费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有用人需求的企业都能够通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发布招聘信息,“用工规范诚信企业”都能够优先得到及时的用工推荐服务。
(四)政策到位。参加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农村劳动者都能够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者都能够按规定获得小额担保贷款和税费减免等政策扶持。
(五)维权到位。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都能够获得劳动维权信息,包括劳动保障法律基本知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有维权需求的务工人员都能够获得相应的政策指导、维权支持和法律援助;用工企业都能够获得诚信招聘、合法用工等方面的政策指导。
五、活动内容
围绕“五到位”的活动目标, 2012年春风行动专项活动将重点为务工人员和用工企业提供“四项服务”,开展“五项活动”,做好“三项调查”。
(一)提供“四项”服务
1、宣传引导服务。以引导来京农村劳动者有序流动,促进本市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满足各类务工人员求职和企业用人需求为目标,充分利用宣传海报、公交站台广告、移动传媒、广播电视、移动通讯、就业服务网站、微博客等多种媒体,以及在部分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来京务工人员集散地设立“就业服务站”,广泛宣传用工规范诚信企业、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动维权知识、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春风行动活动安排等内容,开展针对务工人员的就业引导服务和政策宣传。通过深入招工企业采集岗位信息、开展日常职业介绍业务、组织各种招聘活动等形式,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让企业及时了解招聘用工规范要求、相关就业政策和春风行动系列活动内容等,帮助企业和务工人员更好地实现对接。
2、求职匹配服务。在春风行动活动期间,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深入重点用工企业,征集适合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农村新成长劳动者的就业岗位,通过各类媒体及时发布企业用工信息。要开辟务工人员求职绿色通道,免费提供电话咨询、求职登记、岗位查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做到“招聘信息详实,服务地址准确、公布电话有接听、现场求职有接待”。要组织开展用工规范诚信企业专场招聘会、务工人员专场招聘会、送岗位下乡、城乡就业手拉手、企业招聘面对面等就业服务活动。要加强跨区域劳务合作,与已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劳务输出地区联手,组织用工规范诚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务对接招聘活动。
3、创业服务。在春风行动期间,结合务工人员创业特点,各区县创业指导部门要积极开展“创业项目推荐”、“创业培训指导专场”、“创业知识大讲堂”等各类针对性服务活动,落实相关就业扶持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帮助农村劳动者更有效地实现就业创业。
4、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年度培训工作计划,结合务工人员培训需求,统筹培训资源,及时发布培训信息、宣传培训政策,使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了解培训信息、培训政策、培训途径;充分发挥本辖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技工院校等培训机构的作用,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切实提高务工人员的技能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二)开展“五项”活动
1、开展主题宣传日活动。在春节后务工人员返京高峰期,组织全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在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开展以“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帮您尽早实现就业”为主题的2012年春风行动主题宣传日活动。现场为来京务工人员提供求职指导、技能培训、劳动维权、社会保险知识等就业引导服务。
2、开展诚信服务承诺活动。按照《关于加强统一管理切实维护人力资源市场良好秩序的通知》(人社厅﹝2011﹞20号)要求,各区县要积极倡导、推动辖区内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参加“诚信服务承诺活动”,签订《社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承诺书》(附件9),向社会推荐并发布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录,引导来京务工人员到推荐的服务机构求职。
3、开展企业规范用工诚信承诺活动。各区县要按照“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依法参加基本社会保险,依法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劳动环境”的标准,组织推荐辖区内用工规范诚信企业,开展签订诚信用工承诺书活动。加大对用工规范诚信企业的宣传及岗位信息发布力度,积极引导务工人员到用工规范诚信企业就业。
4、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春风行动活动期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务工人员聚集的重点区域监控力度,要会同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继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职业中介违法活动,依法规范职业中介行为和用人单位招工行为,为求职者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5、开展企业招聘信息质量审核专项活动。通过信息比对、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方式,对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发布的企业招工信息进行全面审核,进一步提高所有入网企业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做好“三项”调查
1、来京人员进出京流量监测。从1月8日(农历腊月十五)至2月16日(农历正月廿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继续会同市交通委开展春运期间来京人员进出京流量监测,采用调查问卷方式在火车站和部分长途汽车站开展相关调查工作,及时掌握进出京务工人员数量、来源、就业意向等基本情况,为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引导服务提供支持。
2、来京人员就业状况抽样调查。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市流管办《关于开展来京人员就业状况抽样调查的通知》(京人社农工发〔2011〕74号)及《关于开展2011年下半年来京人员就业状况抽样调查具体事项的通知》(京人社农工发〔2011〕258号),从3月底开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继续会同市流管办开展2012年上半年来京人员就业状况抽样调查工作。在春风行动期间,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要联合相关部门按要求做好调查准备工作,加大对来京人员就业状况抽样调查工作的宣传,重点掌握未就业人群的就业需求,为开展针对性求职匹配等就业服务提供支持。
3、本市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和转移就业需求调查。在有农业户籍人口的区县开展本地区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和转移就业需求调查,调查以半年为周期,每年年初、年中各开展一次。要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动态管理,做到基础台帐明、动态数据清、就业需求准,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支持。
五、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1年12月26日(农历腊月初二)至1月9日(农历腊月十六)
各区县根据春风行动活动内容,结合本地实际,成立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地区活动落实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深入本辖区乡镇、重点用工企业,及时了解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的就业需求和企业用工需求;收集适合农村劳动者就业的空岗信息;推荐“用工规范诚信企业”和“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具有公共就业服务资质的社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加本地区相关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上报招聘会、城乡就业手拉手、企业面对面、主题宣传日等活动信息。
(二)实施阶段:2012年1月10日(农历腊月十七)至3月31日(农历三月初十)
各区县按照“春风行动”活动的总体部署,全面开展以促进各类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和满足诚信用工企业用人需求为主的各项活动。
(三)总结阶段:2012年4月1日(农历三月十一)至4月10日(农历三月二十)
各区县对本次“春风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数据统计。
六、 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协调推进。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妇联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春风行动”的组织领导,安排专门机构负责活动的规划、部署和组织工作。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2012年春风行动进行统筹协调,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建立健全活动领导机制,协调落实工作经费和相关政策资金。
(二)分工负责,突出重点。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妇联等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活动方案,突出活动重点,创新服务模式,落实工作责任,对本地区“春风行动”进行统一部署,全力推进,并加强指导,督促落实。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街乡服务机构和城市综合服务场所的作用,做好政策宣传、需求调查、动态信息管理、就业服务、劳务对接、政策落实等各项工作。按有关要求组织好由中国移动免费提供手机短信息服务所需的招聘会信息收集工作,以及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落实好相关公益性服务活动。
各级工会组织要将“春风行动”与工会开展的“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结合起来,为各类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务输出对接等“一站式”就业服务;要将“春风行动”与“工会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相结合,帮助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要将“春风行动”与深入推进工会“两个普遍”相结合,进一步组织来京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组织,指导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并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不断提高其就业质量,增强其就业稳定性;要将“春风行动”与工会帮扶工作相结合,发挥各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作用,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提供生活和法律维权服务。
各级妇联组织要以女性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为主要对象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结合实际,主动作为,深入了解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妇女的需求和困难,充分发挥妇女创业指导中心、妇女创业就业培训基地、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妇女手工编织基地等阵地的作用,通过开展政策宣传、技能培训、岗位推介、小额担保贷款、权益维护等方式,为农村妇女转移就业创业提供有效服务。
(三)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各区县要加大对各类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举办各类群体性活动,应研究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四)分类统计,按时上报。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妇联等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做好相关统计,并按要求及时报告本部门、本系统的有关工作情况。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安排专人负责活动总体数据的收集和统计工作,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2012年1月10日(农历腊月十七)前,报送本区县“春风行动”活动方案、《2012年春风行动准备情况表》(附件4)、《劳务合作地区情况统计表》(附件5)、《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表》(附件6)、《用工规范诚信企业推荐表》(附件7)和《本市农村劳动力人力资源状况及转移就业需求情况统计表》(附件8)。
2012年4月10日(农历三月二十)前,报送本区县“春风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和总体情况统计表(附件1)。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 63167712 传真:63184484
电子信箱:likai@bjld.gov.cn
北京市总工会
联系电话:65592721 65592722 传真:65242458
电子信箱:shbzb@bjzgh.org
北京市妇联
联系电话:88011601 传真:88011641
电子信箱:fzb@bjwomen.gov.cn
附件: 1、2012年春风行动总体情况统计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2、2012年春风行动总体情况统计表(工会组织)
3、2012年春风行动总体情况统计表(妇联组织)
4、2012年春风行动准备情况表
5、劳务合作地区情况统计表
6、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表
7、用工规范诚信企业名录推荐表
8、本市农村劳动者人力资源情况及就业需求情况统计表
9、社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承诺书
![]() |
附件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 京 市 总 工 会
北 京 市 妇 女 联 合 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