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质检中心能力建设整改晋级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13    浏览次数:9

  关于开展省质检中心能力建设整改晋级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促进和指导省质检中心的建设与发展,依据2010年省局下达各个省质检中心提升晋级意见和《福建省质检中心能力建设验收实施细则(试行)》(闽质监科〔2008〕316号)要求,拟定于今年5月份由省局组织专家对2010年已评审定级的省质检中心通过一年整改后能力建设能否达到提升晋级的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并对2010年新验收投产的省质检中心进行评审定级。请各有关省质检中心按要求提前做好考核评审准备工作。专家组具体到达考核、评审的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整改晋级和评审定级的省质检中心名单:

  一、整改晋级的省质检中心名单(12家)

  1.漳州市:福建省石英钟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泉州市:福建省日用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福建省水暖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福建省建筑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福建省鞋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3.三明市:福建省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三明)

  4.莆田市:福建省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福建省贵重金属和珠宝玉石产品质检中心

  5.龙岩市:福建省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龙岩)

  6.宁德市:福建省食用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福建省化油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福建省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宁德)

  二、评审定级的省质检中心(3家)

  1.南平市:福建省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福建省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龙岩市:福建省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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