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02 浏览次数:4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根据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印发的《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知宣组字〔2011〕1号)精神,为做好2011年我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促进海峡西岸创新型省份建设,推动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经研究,现组织全省知识产权局系统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我省当前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中心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宣传《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实施以来取得的显著成效,全面展示我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突出成果,推进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积极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二、活动时间4月20日至26日三、活动主题知识产权助推经济转型,服务跨越发展。四、宣传要点(一)宣传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着重宣传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计划、工作措施、目标任务和取得的显著成效。(二)宣传我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效。着重宣传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突出成果。全面、及时地发布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树立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良好形象。(三)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着重宣传知识产权知识,把宣传普及提升到传播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层面,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四)宣传运用知识产权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跨越发展的典型案例。着重宣传知识产权对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支撑作用,挖掘报道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方面的典型。五、工作要求和安排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要积极加强与媒体沟通,把握舆论导向主动权,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突出宣传重点,注重宣传实效,努力营造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活动细化方案并做好总结工作。活动方案于3月29日前报送省知识产权局,宣传周总结于4月28日前报送省知识产权局。 (一)省知识产权局工作部署1、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中英文双语“2010年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2、部署全省知识产权局系统开展宣传周期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部署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开展“12330”推广宣传及举报投诉、维权援助受理;3、在省局网站开辟“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专栏,宣传我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取得的显著成效、“双打”工作的突出成果,及我省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方面的典型;4、邀请我国驻英使馆公使科技参赞陈富韬来榕举办“英国专利技术转移模式”的专题讲座;5、加大宣传力度,在高速公路、办公场所等设置知识产权宣传广告;6、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知识竞赛活动;7、赴知识产权试点中小学、高校、院所、企业进行宣传;8、与知识产权有关部门座谈,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案件转送机制。(二)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工作方向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应围绕本次宣传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突出重点,以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省局部署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并做好跟踪报道;围绕知识产权对当地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的支持作用,挖掘典型,深度报道;举办论坛、讲座、咨询等宣传活动;以高校、院所、企业、社区为依托,开展知识产权知识竞赛活动;组织知识产权专家为企业服务;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广告的投入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充分利用当地主要电视、报纸和网站等媒体对知识产权典型企业、典型案例和典型人物进行集中报道、广泛宣传。(三)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工作方向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应抓住 “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有利时机,加大对当地“12330”的推介力度,扩大权利人和社会各界对“12330”的知晓度,方便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加强与相关知识产权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案件移送机制,提高维权援助的实效。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联 系 人: 郭伟杰 吴通义联系电话:87812963 87816057 主题词:知识产权 宣传周 通知 |
抄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1年3月25日印发 |
校对人:郭伟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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