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自贸区税务分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税〔2010〕57号)和《关于修改〈上海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沪国税所〔2011〕4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节能研究中心等242家单位获得上海市2014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2014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5月28日
附件:上海市2014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第二批单位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