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1〕21号),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专项行动延至6月30日结束。现将通知予以转发,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围绕工作重点,认真总结前阶段专项行动工作经验与不足,尽快制定专项行动延期阶段具体实施方案,于3月31日前报送我局。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郭伟杰 电 话:87812963) 主题词:知识产权 执法专项行动 通知 |
抄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1年3月25日印发 |
校对人:郭伟杰
(附件1):16号转发国家局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