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综明传[2011]65号
各设区市农业(农机)局(总站)、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省政府安办的要求,现就继续做好2011年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各地要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负责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人员,结合本地区实际,层层建立信息报送制度,避免出现迟报、缺报和漏报现象,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情况。
二、加强信息统计月报和季度总结工作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数据报送工作,每月对本地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统计表进行统计分析;每季度对本地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验、有效做法和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总结,提出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及有关建议。
三、信息统计报送时间
各地要认真填报《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和《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统计表》,并于每月2日前、每季度第一月的2日前,将上个月、上季度的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报表和情况分析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农机监理所,以便及时汇总上报。
联系人:林文华
联系电话:0591-87554529
传真:88520335(自动)
电子信箱:sjg@fjam.gov.cn
二О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