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委、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委(局)、财政局: 现将工信部、财政部《关于联合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5]4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计划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重点对焦化、煤化工、冶金、建材等行业由工信部门牵头制定2015年—2020年实施计划,于2015年8月10日前报省工信委节能处。 联系人:省工信委节能处 王新风 电 话:0791-86275512,86208165(传真) 邮 箱:1413870396@qq.com 工信部联节[2015]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