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软件检测机构评审公告

发布日期:2011-12-13    浏览次数:3

  根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落实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相关的软件检测机构认可管理办法》,受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托,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以下简称“软交所”)对符合认可申报条件、提出认可申请的软件检测机构进行专业评估,现将2012年度软件检测机构评审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1、发布评审公告

  2011年12月12日,通过市经济信息化委、首都之窗、软交所、北京软件行业协会、赛迪网等机构网站发布2012年软件检测机构评审公告,开始接受评审申请。

  各软件检测机构下载并如实填写公告中的《软件检测机构基本信息表》和《软件检测机构评审申报书》。

  2、举行公开答疑会

  2011年12月15日9:30,在软交所(海淀区海淀北二街10号泰鹏大厦8层)820会议室举行公开答疑会。由软交所就《软件检测机构基本信息表》和《软件检测机构评审申报书》中的具体内容对所有申请参加评审的软件检测机构统一进行答疑。答疑会接受市经济信息化委监察处全程监督。

  3、接收《软件检测机构基本信息表》

  2011年12月16日9:00到12:00之间,所有报名参加评审的软件检测机构须将《软件检测机构基本信息表》加盖公章送达软交所(海淀区海淀北二街10号泰鹏大厦8层)802办公室,未按时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4、接收《软件检测机构评审申报书》

  2011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10:00,软交所接收《软件检测机构评审申报书》及相关资料。所有软件检测机构提交的《软件检测机构评审申报书》送审资料必须按规定填写、逐页加盖公章并密封,送达软交所802办公室。未按时送达或资料未按要求密封者,一律取消评审资格。

  5、现场确认评审资格

  2011年12月21日10:00,在市经济信息化委监察处的监督下,由软交所工作人员在软交所820会议室当众拆封、检查所有参加评审的软件检测机构已按时提交的密封资料,确认评审资格。

  6、专家评审

  现场确认评审资格后,评审专家组开始审阅软件检测机构提供的资料对软件检测机构进行评审。

  评审专家组成员7名,由市经济信息化委从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审活动由市经济信息化委监察处现场监督,评审过程全程录像。

  7、提交评审结果

  2011年12月21日专家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形成评分排序表,作为评审结果,经专家签字并加盖软交所公章后,上报市经济信息化委。

  联系人:邓楠、程锦

  联系电话:010-61136010转631、673

  传真:010-82855868

  特此公告。

北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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