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年检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年检合格记录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4    浏览次数:6

各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183号公告的通知,对全国首批通过2012年年检的787家专利代理机构予以公告,我省12家专利代理机构名列其中。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2012年专利代理机构年检工作要求,通过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进行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的记录备案。相关专利代理机构务必于2013118日前将本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交至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加盖年检合格章并记录备案。

  特此通知。

  联系人:专利管理处 韩嘉

  电 话:0451-82627634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02111112

  邮 编:1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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