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基〔2011〕11号
关于做好我省“两院”院士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1年2月11日,省政府召集省科技厅等省直有关部门专题研究我省2011年“两院”院士候选人推荐工作。根据会议要求,省科技厅会同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对我省推荐2011年“两院”院士候选人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院士候选人组织推荐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有关科研人员认真学习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发学部字〔2010〕158号)、中国工程院《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2010〕113号),鼓励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的所在单位积极组织推荐。上述有关《通知》可到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网站下载。
二、推荐材料要求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打印签名的《推荐书》纸质件15份,其中原件5份;
2.《附件材料》附件1至附件6纸质件3套;
3.《关于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5份;
4.《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5份;
5.《附件材料》附件1纸质件15份;
6. 附件2至附件6的PDF格式电子文件(存储电子文件的光盘或U盘一律不退)。
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的,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涉密材料的评审和管理办法》执行。
(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纸质材料20份,其中原件10份
2.提供下列材料各5套:候选人重要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著作和论文(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不超过5篇/册)。
3.提名书光盘(不接收U盘和移动硬盘提供的电子文本资料)一套。
上述有关推荐材料不完备、不符合要求或超过规定时间者,将不作为候选人评审。推荐材料如有不实或虚假情况发生,其责任由推荐单位承担。
三、推荐材料报送
两院院士候选人有关推荐材料请于3月20日前送达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胡少华 游建胜
联系电话:0591-87882899 0591-87867828
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
邮编:350003
电子信箱:hsh0160@163.com
省科技厅 省教育厅 省公务员局
省经贸委 省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科技 院士 推荐 通知
抄送:叶双瑜副省长,张金铸副秘书长。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1年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