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实训经费补助试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办发〔2008〕97号)和《关于印发<促进就业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现将2011下半年度申报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实训经费补助的公共实训基地、补贴资金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反映。
公示时间:11月15日—11月20日
联系电话:6316791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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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下半年度拟下拨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实训补助经费公示表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