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网上认证扫描仪使用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0-10-15    浏览次数:3

 

   近日,有纳税人反映个别扫描仪服务商在售后服务维修方面高价收费,并有打着税务局旗号高价销售及高价维修之嫌。为此,我们就增值税网上认证扫描仪使用问题说明如下:

    我局开通的增值税发票网上认证业务提供了“在线扫描采集”和“在线手工填写采集”等方式,“在线扫描采集”方式需要由纳税人在企业直接扫描将发票信息通过互联网传到税务局,采用这种采集方式的纳税人在企业端需要配备扫描仪。 2007年底,我局推出增值税发票网上认证时并没有指定扫描仪品牌,要求各扫描仪厂商提供具有增值税发票识别功能的软件接口以便与我局门户网站衔接。当时共有市面上常见的六个品牌的厂家(涵盖了近五十种类型的扫描仪)提供了扫描仪的接口软件,我们将这些扫描仪完成与门户网站对接开发后提供纳税人自主选择,扫描仪价格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低高档都有。我局没有以任何形式要求或暗示纳税人选用哪种扫描仪、到哪个经销商购买,纳税人选购完全是企业的自主行为,与我局无关。

    在此,我们提醒纳税人在选购扫描仪时要与服务商约定好售后服务有关条款,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扫描仪服务商应以优质优价的服务理念,通过长期服务赢得客户的信任,进而取得好的效益。

    我们再次重申,扫描仪产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完全由纳税人与产品服务商商定,是纯市场行为。税务局与服务商之间不存在任何利益关系,任何个人和经销商以税务局名义推销产品和服务的行为都是非法的,请社会监督。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201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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