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高〔2010〕26号
关于认定福建省2010年第二批自主创新产品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经贸委(经委、经发局)、发改委、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福建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企业申报、各设区市科技局审查推荐、省科技厅牵头组织专家评审及网上公示等程序,现认定“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的“平推票据打印机/BP-650K(82列)”等25个项目50个型号产品为自主创新产品(具体名单见附件)。
经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将列入《福建省自主创新产品目录》。我省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时,应优先购买列入《福建省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产品。
各设区市科技局可于8月25日后到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福州市工业路611号福建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主楼九层906室)办理“自主创新产品”认定文件和证书领取手续。联系电话:0591-87645521、87645522,联系人:杨显奇。
附件:福建省2010年第二批自主创新产品名单
福建省科技厅 福建省经贸委
福建省发改委 福建省财政厅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一日
主题词:科技 自主创新产品 认定 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0年 8 月19日印发